2021.10.22 評論
LIBOR退場與替代方案

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London Inter Bank Offered Rate,簡稱LIBOR),誕生於上世紀80年代,至今已經有30多年的歷史,是英國銀行間相互借貸的實際利率,日後被廣泛使用在金融市場上作為基準利率的參考,LIBOR提供了多種幣別的拆借基準利率,例如:美金、歐元、英鎊及瑞士法郎。

 

LIBOR作為一項銀行同業無擔保拆借的利率,2008年金融海嘯過後,無擔保拆借市場的規模嚴重縮減,例如在2016年底全球連結美金LIBOR的衍生性金融商品規模達200兆美元,但3個月期美金LIBOR的每日交易量僅約10億美元,兩者差距過大,已經沒有辦法作為讓市場信服的基準利率。

 

為了強化金融指標利率的可靠性及加強金融市場的穩健性,英國金融行為監理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簡稱FCA)在2017年7月公告,於2021年後不再要求報價銀行提供LIBOR利率,使其走入歷史。

 

為了因應LIBOR的退場,目前5種報價幣別(美元、歐元、英鎊、日圓及瑞士法郎)之各貨幣主管機關,已提出可供轉換之基準指標,分別如下表:

這五種替代利率主要都是隔夜利率,而LIBOR提供了七種期限;另一個不同的地方就是這些替代利率是基於成交的事後利率,LIBOR則是基於預期的前瞻利率。由於LIBOR被廣泛運用在金融市場,對於有外幣借款、債券、結構型商品及各類型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台灣企業都該檢視這些合約使用的參考利率,保障企業本身的權益。如果有使用LIBOR為訂價的產品時,建議與提供該商品的金融機構聯絡,詢問利率轉換的措施,並審視合約評估相關的風險。

 

台灣有些銀行對於美金借款有使用另一項基準利率,是由台北外匯經紀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TAIFX3(國內美金拆款利率),近期有些銀行與客戶續簽美金借款額度時,會在合約中將基準利率由LIBOR改為TAIFX3,然而TAIFX3提供的利率與LIBOR有些許不同,企業在續簽美金借款合約時需要特別留意!

 

參考資料:
中央銀行全球資訊網、維基百科、聯合新聞網、兆豐商銀、P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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