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6 新知
電力自由市場-再生能源售電業者帶來的轉機


(圖片來源:Pixabay)

 

台灣的電業自1946年起就由國營事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主導,在國際燃料成本居高不下以及電價長期凍漲的政策下,台電連年虧損,加上全球淨零碳排的趨勢,能源結構勢必轉型。2017年政府修訂《電業法》,將發電、輸配電、售電三者分離,旨在推動電力市場自由化、加速可再生能源的引進和發展,讓更多民間企業投入再生能源發電市場,因此近年來,除了原本再生能源發電之外,一個全新的角色「再生能源售電業」也逐漸躍於檯面。

在早期《電業法》尚未將售電分離時,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僅能將其產生的電力躉售予台電,如太陽能電廠會和台電簽訂購電合約(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 PPA),在未來20年台電皆會以該簽訂費率向太陽能電廠收購電力,因此太陽能電廠也常被企業視為一個固定收益投資。但隨著《電業法》開放以及2019年全台第一張再生能源售電業執照發出,再生能源發電業者有更多選擇,除了將電力賣給台電之外,再生能源發電業者也可選擇自行賣給用戶,或將電力賣給再生能源售電業,而用戶除了原本使用台電的方式之外,也可改向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售電業者簽訂企業購電協議(Corporate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CPPA)取得綠電,也是目前台灣主流取得綠電的方式。

 


(圖一、購售電流程;圖片來源:若水數位評價繪製)

 

然而由於綠電需求龐大,有時候企業會面臨買綠電須排隊等候,或者企業難以找到合適自己用電規模的電廠,因此再生能源售電業者的角色就日益重要。以全台首家取得再生能源售電業執照的陽光伏特家為例,其以全民電廠經驗為基礎,讓傳統一對一或一對多的綠電交易模式變為多對多,可按企業需求提供相應的綠電度數,也是目前再生能源售電市場上售電量最大的業者,其2023年的售電量達2,700萬度。而對太陽能電廠而言,原先再生能源電價係由經濟部決定,儘管市場上對綠電需求與日俱增,但電廠的售電單價卻逐年下降。2012年屋頂型太陽能電廠一度電躉購費率平均約為每度8.28元,在2017年電業法修正時卻已下調至平均5.01元左右,後續跌破5元,2024年之平均費率為4.78元,使得太陽能電廠的投資報酬率亦逐年下滑,從IRR 7~8%下滑至4~5%。

 


(圖二、台電歷年太陽能平均躉購費率;資料來源:經濟部、若水數位評價整理)

 

但《電業法》的開放讓太陽能電廠迎來轉機,因CPPA價格係買賣雙方自行議定,不受主管機關限制。台灣目前共有60家業者取得再生能源售電執照,根據業者2023年售電業年報揭露與統計,再生能源售電業者平均取得價格為每度電5.09元,較同年台電躉購平均費率4.57元相比高出快11%,具吸引力的價格使得更多企業有興趣投入綠電供給市場。此外在2023年年底公布的三轉一政策,讓第二、三型綠電亦可成為再生能源售電業者的轉供池,預估會增加86億度綠電進入市場,供給面的增加將有助於緩解國內綠電供不應求的狀況。


表1:再生能源售電業者平均取得單價

註1:以各售電業者之2023年售電量與營業成本計算平均取得單價。

註2:採用各售電業者2023年售電業年報,尚未公開或資訊不完整者不納入計算。

(資料來源:各再生能源售電業者2023年年報;若水數位評價整理)

 

根據經濟部公布之《111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顯示,2022年全國總發電量2,881.5億度,其中有238.4億度來自再生能源,其中又以太陽能發電106.8億度最高,再加上《電業法》的開放,2023年綠電轉直供度數達17億度,較2022的11.26億度成長五成以上。綠電自由交易的興起,產生了再生能源售電業者這樣新興的角色與商業模式,優於台電躉購價的費率,讓再生能源售電業者擴大供給池,多元彈性的綠電供應方式,則有助於更多企業需求者參與綠電交易市場,擴大整個再生能源產業的規模。如今越來越多上市櫃公司投入再生能源售電產業,例如台汽電(8926)下之台汽電綠能、泓德能源(6873)集團內的星星電力,甚至有本身即為再生能源售電業者的雲豹能源(6869),一般民眾也有陽光伏特家、中租全民電廠這類太陽能電廠募資平台可以參與綠電市場,台灣將在政府、企業、民間三方合力之下,一同朝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前進。

 

延伸閱讀:

 

參考資料: 經濟部能源署再生能源資訊網InfoLink陽光伏特家瓦特先生南方電力名竣綠能阿波羅電力續興台灣碳資產電業曜越綠電禾丰電力恆利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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