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3 研究
ESG與財務:IFRS S1&S2(永續揭露準則草案)


 

延續 企業永續:永續資訊對接財務資訊,成就完整企業價值一文中,我們提到各企業在揭露永續資訊時,因為有過於多種的準則和框架,所以在選用時每間企業都不大相同,且有部分資訊和財務報導所載的期間也不同,導致難以將其橫向比較。為了解決這樣的狀況,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理事會(Trustees of the IFRS Foundation)於2021年11月03日COP26會議上宣布成立「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表示將提供全球一致性的永續報導標準,並整合現行報導架構,包含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SASB(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CDSB(氣候揭露準則委員會),目前已於2022年03月發布S1(一般規定)及S2(氣候相關)兩號IFRS 永續準則草案,預計2022年底前正式發布。為了更加清楚ISSB對於現有的IFRS有何改變,以及目前提出的草案帶來的影響,以下將依序說明。

 

首先,我們就IFRS整體架構來看,由原先僅有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ASB)提供國際財報的一致性準則,現在則新增ISSB提供國際永續準則的一致性,且IFRS有意讓兩者相容,但實際將會如何做到?以及會對現有財報準則有何改變?都需再持續關注。但即便對原有財報準則無影響,新增的永續準則也勢必反過來呼應財報準則,才能真的達到財務和永續資訊的對接,建立出全球一致性的框架。

 


(圖一、IFRS整體架構;若水數位評價 製)

 

接著,透過ISSB所公布的草案、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翻譯草案的正體中文版草案,摘錄部分重點提出,惟後續仍應以正式版為主。

 

一、IFRS S1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Disclosure of Sustainability-related Financial Information)

  永續揭露準則第S1號草案「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

  重點:永續經營相關財務之主要揭露核心內容, 及資訊品質之一般性規範

  • 須說明永續權責單位與監督方式、永續經營短中長期策略與影響
  • 風險管理規範等事項必須清楚揭露流程
  • 要求揭露重大永續相關風險及機會資訊
  • 應採SASB不同行業別所須揭露資訊、CDSB指引
  • 重大資訊足以評估公司企業價值的永續相關財務資訊
  • 必須與前期比較,提出具有可比較性的資訊與差異
  • 永續揭露期間必須和財務揭露一致
 
二、IFRS S2 氣候相關揭露要求
 (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

 

  永續揭露準則第 S2 號草案「氣候相關揭露」

  重點:氣候風險與機會之揭露規定,採用TCFD架構

  • 須說明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權責單位與監督方式、短中長期政策、目標、相關委員會被告知的頻率等
  • 應揭露面對氣候風險,相對應的規劃如何達成(包含減碳目標、碳抵換程度與類型等)
  • 應鑑別因應重大氣候風險與機會對財務的預期影響狀況
  • 應採TCFD氣候相關分析,鑑別其風險與機會對財務的影響狀況
  • 須揭露範疇一、範疇二、範疇三之溫室氣體排放資訊
  • 應揭露可能承受轉型風險及實體風險的資產或營運活動的金額及比例
  • 須說明如何透過內部碳價格,制定投資決策、移轉訂價及情境分析
 

綜合來看IFRS 永續準則草案,其最大的重點就是揭露氣候風險相關的財務資訊。而採用TCFD將可促使企業藉由情境分析的方式發現問題,同時也能反思可能的轉型機會,如對於TCFD的風險有興趣,亦可搭配ESG與財務: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該文閱讀。

 

最後,縱使國際相關規範發展之快,讓多數企業備感壓力,但仍須留意,國際相關規範並不全然合乎所有企業永續發展的方式,仍應回歸企業本身看待永續,找到最合適且能力所及的方式去延伸,才能為企業帶來最好的發展,並且提升永續價值。

 

參考資料:

IFRS官網

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內容底部圖片1
內容底部圖片2